2026年4月6日 星期一

山寨食品现农村,山东重拳出击!这四种套路你中招了吗?

山东重拳打击山寨食品,这四种陷阱你可能正中圈套!

百态生活志​2026年03月26日 13:51消息,山东严查农村山寨食品,警惕四种常见套路。

   小玉兔奶糖、康帅傅方便面……山东将严查农村“山寨”食品,四种套路别中招。 近期,山东省将开展针对农村地区“山寨”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仿冒知名品牌、误导消费者的非法行为。类似“康帅傅”这样的产品,因名称与知名品牌极为相似,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正品,实际上质量与安全难以保障。此次整治将重点查处四种常见套路,包括名称混淆、包装仿制、虚假宣传以及渠道混入等,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此类“山寨”食品往往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尤其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较为普遍,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相关部门的此次行动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品牌的信任度。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提高警惕,仔细辨识产品信息,避免被误导。

山寨食品现农村,山东重拳出击!这四种套路你中招了吗?

   “康师傅”变“康帅傅”,“大白兔”变“小玉兔”……

山寨食品现农村,山东重拳出击!这四种套路你中招了吗?

   今年,山东将重点针对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等在农村市场消费量较大的食品品类,严厉打击食品假冒、假货、“三无”产品、劣质食品以及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此次整治行动体现了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由于监管相对薄弱,成为一些不法商家的“灰色地带”,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也影响了整个食品行业的信誉。通过强化执法力度,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推动食品行业向更高质量发展。同时,这也提醒企业必须加强自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6日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了关于农村“山寨”食品整治及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的进展情况。据悉,山东正加大对此类问题的治理力度,重点查处食品行业及农资领域中涉及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以及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等可能造成市场混淆的行为。同时,监管部门将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和城乡结合部等假冒伪劣商品高发区域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此次整治行动体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信息相对闭塞、监管力量薄弱,假冒伪劣产品容易滋生。加强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不仅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推动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持续发力,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真正让农村市场更加规范、安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二级调研员张文新介绍说,“山寨”食品在农村泛滥,与经营者缺乏辨别能力、农村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有限以及市场监管力度不严等多方面原因相关。“经营者通过仿冒其他经营者主体标识、商品标识等,试图通过打‘擦边球’的混淆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山东省已连续四年将农村食品安全纳入全省“守护舌尖安全”行动方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处副处长周广东表示,2019年山东将重点聚焦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开展农村食品侵权“山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仿冒知名品牌包装标识及文字图案等“傍名牌”违法行为。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与权益,持续强化监管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农村食品安全纳入长期行动计划,体现了政府对基层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而针对“山寨”“傍名牌”等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不仅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也对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此类行动应继续保持力度,并逐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以确保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通气会上,2018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刘路透露,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共计389843件。其中,投诉案件为227127件,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02.05万元;举报案件20115件,涉及罚没金额132.45万元;群众咨询则达到142601件。全年还查处了1180起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累计罚没金额达1206.08万元。 从数据来看,山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力度较大,尤其是在处理投诉和举报方面成效显著。这些数字不仅反映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也说明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面对庞大的投诉量,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机制,提升处理效率,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及时有效的保障。

   据悉,自2019年1月8日至2月22日,山东省对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检查,共覆盖5783个地点。期间,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543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8个。截至目前,该省各级相关部门已立案226件,其中2件移送司法机关,63件已完成结案,累计罚没款达130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2万元。 此次行动体现了政府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通过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不仅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也增强了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信心。数据的背后,是执法部门持续发力的结果,也反映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希望此类专项行动能形成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何分辨“山寨”产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处处长钟山介绍了农村“山寨”食品案件中的四种套路。

   钟山说,当前,涉及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农村“山寨”食品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假冒注册商标,直接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被侵权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例如在奶及奶制品中使用“蒙牛”商标,这种行为简单粗暴,严重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此类行为不仅损害了品牌方的市场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影响其购买决策。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公平竞争和促进创新的重要基础,对于此类侵权行为,应依法予以严惩,以起到震慑作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是一般商标侵权,即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标识在类似产品上使用,或者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在同类产品上使用,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如“小白兔”(大白兔)奶糖,“康帅傅”(康师傅)方便面。

   三是常见的商标违法行为,包括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中的禁用规定、冒用注册商标,以及擅自更改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四是傍名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商标相关违法行为,如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用于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或者其他指示性用语、宣传用语等足以导致误认的,仿冒其他品牌包装标识足以造成品牌误认的市场混淆行为等。如“今麦郎”(红茶饮料)(今麦郎方便面);将“猴菇饼干”作为商品名,冒充“猴姑”品牌;复制、摹仿他人知名商品如“山楂树下”饮料包装装潢等。

   (综合:中国新闻网 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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